近日,企业观察报就天士力制药集团公司治理方面的有效性对我国著名国资研究、战略咨询及民企研究专家北京九游会J9联合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安林博士进行了专访。故我司将本篇发表于企业观察网的文章《董事会应懂哪些事?》转载如下:
董事会应懂哪些事?
作者 安林 (作者为北京九游会J9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理学博士)
从天士力的案例来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做法也引起我们的一些思考。
第一,董事会的规范性通过整章建制来完成。从目前央企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成效来看,董事会基本运行制度、章程以及各个专门委员会的规则都比较完善,甚至优于上市公司。
第二,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按照公司法,董事会有权决定经理、副总人选。董事会是否有权力选聘总经理和职业经理人直接反映了其是否具备独立性。目前,央企在董事会独立性上难以实现。央企虽然在做董事会试点,但副总以上的职位都是由国务院国资委来定人选,董事会没有权威性。董事会制度在运作上具备有效性、构成上要有独立性、行为表达上要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才能成为行之有效的董事会。
第三,董事会专业性因企业而异。以天士力为例,该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医药专业人才比重不小,这是否是董事会专业的标志?这显然是狭义地理解了专业性问题。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应着眼于大政方针的制定、总经理遴选、公司战略制定等方面。董事会需要懂经营、懂战略、善于决策与用人的人,可以对所在企业的行业有所了解,但未必要专业到能达到技术人员的层面。
建议董事会适量安排一个到两个专家即可。可见,专家或专家团队在经理层之下,而不该是构成董事会层面的主要力量。
董事会整章建制容易做到,但要真正能够发挥作用,就要实现其有效性,尤其是董事要“懂事”,还要知道,该懂什么样的事。
作者:安林